 
        西藏自治区驻成都消防联络保障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二、机构设置 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西藏自治区驻成都消防联络保障中心(以下简称“联保中心”)是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委印发《关于设立自治区驻成都消防联络保障中心的通知》(藏机编发〔2022〕46号)要求设立,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由自治区消防救援局管理,正县级,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
具体承担区域消防救援沟通联络、组织协调,全区消防物资进出藏转运服务保障,面向区外招录的消防干部和消防员考核、面试、体检,区内消防救援人员在成都就医、培训等协调服务,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自治区消防救援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22年《关于设立自治区驻成都消防联络保障中心的通知》(藏机编发〔2022〕46号)文件要求,设立了自治区消防联络保障中心,隶属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正县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人,目前正式职工8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收入总计103.96万元,支出总计103.96万元,联保中心于2024年5月实体化运行,2023年不存在收入和支出。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03.96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03.96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03.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96万元,占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0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6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3.96万元,支出103.96万元。联保中心于2024年5月实体化运行,2023年无收入和支出。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联保中心于2024年5月实体化运行,2023年无年初结转结余。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联保中心于2024年5月实体化运行,2023年无年末结转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联保中心于2024年5月实体化运行,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5万元,占11.21%;住房保障(类)支出8.97万元,占8.63%;卫生健康(类)支出4.63万元,占4.4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8.72万元,占75.71%。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9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年中追加1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1.6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年中追加4.63万元,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年中追加8.97万元,支出决算为8.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灾害防治及应管理(类)消防救援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年中追加78.72万元,支出决算为78.7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9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6.0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联络保障中心于2024年5月实体化运行,年初无预算,9月在一级单位西藏成办的指导下完成年中追加取得预算收入。完成干部职工工资及人员补贴发放、“五险一金”补缴、个税申报工作,完成联保中心正常工作运转开支。所有开支均严格落实经费发放审批程序,确保联保中心追加人员经费正确及时发放、公用经费合法合规支出,较好地完成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驻成都消防联络保障中心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
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驻成都消防联络保障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联络保障中心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联络保障中心实施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生育保险费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联络保障中心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管理(类)消防救援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联络保障中心为承担区域消防救援沟通联络、组织协调,全区消防物资进出藏转运服务保障,面向区外招录的消防干部和消防员考核、面试、体检,区内消防救援人员在成都就医、培训等协调服务,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自治区消防救援局交办的其他工作的支出。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