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编制外驾驶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编制外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勤类岗位驾驶员2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管理,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37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
5.持准驾C1型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6.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7.具有较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丰富的车辆驾驶、维护和保养经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交通肇事记录和其它不良记录的人员;
7.已评定伤残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体检不合格,有传染疾病、心理疾病、吸毒史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5年5月21日-5月27日;
2.地点:西藏成办人事处(机关党委)1楼办公室;
3.资格初审: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常居住地证明、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扫描件)、无交通肇事记录和其它不良记录证明、党组织关系证明。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均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填写《公开招聘编制外驾驶员报名表》,提交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二)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为技能测评。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经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政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录用: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四、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为正式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照《西藏成办机关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藏成党发〔2019〕52号)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已同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本公告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5580183。
附件:公开招聘编制外驾驶员报名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人事处(机关党委)
2025年5月21日